3)第282章 夜白晨黑_和空姐荒岛求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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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是刚才那喷雾起了作用了?为了保险起见,我拿着罐子,对着这货猛喷一阵,他确定一动不动之后,我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我踢了他一脚,把他的手臂踢了出来,他的食指和中指之间,夹着一个寻常可见的剃须刀片,上面写的居然是美德因拆那,看起来这个家伙,应该是走到哪里都能找到武器的。

  我解下他们的腰带和鞋带,把他们两个牢牢的绑在一起,然后仔细的搜了一遍身,男人还差点,这个女人的身材真的不是盖的,摸得我都有点小兴奋了。

  两个人身上居然任何表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我想了想,掏出手机,给两人照了一张像,用邮件发给了詹姆斯。

  然后我把两人丢上了车,开车拉着他们,沿着江边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停下。

  我给陈丹青打了一个电话,让她带着一张面具过来,等待的时候,我开始把玩那个女人……的枪。

  这枪的外观,科技感很浓,枪托四方四正的,枪管却超长,从科学上来讲,枪管越长,枪的准确度就越高,所以步枪的准确度要高于手枪。

  这枪拿在手里非常的轻巧,似乎是合金制作的,我退出子弹一看,就连子弹都是特制的,拿在手里很轻,弹壳应该采用了枪支同等的材质。

  这就厉害了,要知道枪支和子弹的改造,其实非常的吃科技实力,每个国家都会把大量的经费投入到国防之中,可是1枪支子弹的换代却很慢,这就是很明显的道理。

  这把枪最厉害的地方,应该是光学部分,那个细长的红外瞄准镜,一看就非常的带感,我索性把它拆卸下来,打算以后摆在窗台上,也许可以看看对面楼的美女。

  我刚把红外瞄准镜拆下来,就听到一声愤怒的嘶吼,那个女人睁开了眼睛,像是要吃人一样,愤怒的瞪着我,冲着我哇哇大叫。

  我笑眯眯的脱下了她的鞋,扔到一边,把她的袜子扒下来,在她惊恐的目光中,塞进了她的嘴里。

  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这时候我已经被这个女人杀了一百遍了,我的手机响了一下,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是詹姆斯回复的邮件。

  这两个家伙居然是大名鼎鼎的,国际上都很有名的杀手搭档。他们的名字无人知晓,人们习惯称他们为夜白晨黑。黑人男子叫晨黑,白人女子叫夜白,两人出道之后,还从没有过任务失败的记录。

  我看邮件的功夫,陈丹青赶到了,她看到被捆住的两人,吃了一惊,问我怎么回事。

  我告诉她,用面具把脸盖上,然后给我当翻译。

  陈丹青照办之后,我扯出了女人嘴里的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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