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一十六章试行新式选官制度_我的大不列颠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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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缝纫手艺,从一个小小的小商人,慢慢地成为了拥有十几家成衣铺的大商人。

  对于自己一个平民出身的人来说,能够成为伦敦市议员,并且进入了伦敦上流人物的圈子。

  但是目前对于他来说,对于目前的位置他还是挺满意的,可是如同天下间所有的父母一样,对于自己的子嗣要求比自身的还要高。

  在这个商人地位比较低的英格兰,商人的富贵保障是很低的,只有贵族才是英格兰主宰。

  而要想成为贵族就必须要得到国王的欢心,而如何才可以让国王见到你呢?平民只有成为官员才能见到国王的面,才能有成为贵族的可能。

  而一般的情况下,大半的官员职位都被贵族垄断,普通的人想要坐上高位,难度系数高上不少。

  况且,官员的地位不仅比商人高上许多,而且平时小小的捞上一笔,就抵得上普通商人一年的收入了。

  而商人还有亏损的时刻,而官员们绝对是旱涝保收。

  带着喜悦的心情,费舍尔坐着马车,催促着车夫赶回家。

  作为伦敦有数的衣饰商人,他的住宅位于富人区中央地带,这里的土地寸土寸金。

  急忙下车,费舍尔飞快地跑下车,迈着有些蹒跚的步子,跑到二楼,敲打着一个房间的大门。

  “咚咚咚!”一串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正在睡觉的青年。

  青年的脸庞是刀削型,两道剑眉挂在深蓝色的眼睛之上,挺立的鼻子,单薄的嘴唇,下巴上是稀疏的胡须。

  看上去就是个厉害的人物。(如果除去金黄色的长发的话)

  事实上,维塞利就是一个天才似的人物,从小他就读遍了家里所有的藏书,依靠着家里经商的氛围,他对于数学数学这门学科的研究已经炉火纯青了。

  他十二岁那年好奇地翻阅起家中的账簿,带着有趣的心理,他将账簿仔细的重新计算了一遍。

  从而为他的父亲,也就是费舍尔挽回三百英镑的损失,而且还帮他找到了两个吃里爬外的家伙。

  从此以后,他家就再也没有雇过会计,一直由他掌控着自己家的账簿。

  再之后,他将圣经给翻了个遍,顺便自学了拉丁文。

  等到他十六岁那年,他又到法兰西开始游玩,半年时间,他不仅将成衣店开到了巴黎,而且还学会了法语。

  然后他又到巴黎大学留学,这个从1180年开始建立的大学与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并称世界最古老的大学,又被誉为“欧洲大学之母”。

  三年后,他回到伦敦,不再关注自己家的生意,一直躲在房间中研究着从巴黎大学带回的书籍。

  对于自己这个儿子,费舍尔怀着很高的期望,奈何他一直对于其他事兴致缺缺。

  “谁呀?”维赛利揉了揉乏困的眼睛,带着烦恼的语气问道。

  “维赛利,快起来,这里有一件事你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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