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六十三章麦克唐纳部落_我的大不列颠帝国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直都要亨利二世吐气的吐血了。

  “派,这次再招募三千人,凑足八千,一定要杀的英格兰人血流成河,最好活捉那个十几岁的爱德华六世!”

  亨利二世咬着牙,恶狠狠地说道,犀利的眼神看着令人胆颤心惊。

  “可是,陛下,我们的海军恐怕对付不了英格兰人!”

  吉斯公爵也没有不好意思,打击着亨利二世。

  “给我去尼德兰招,去丹麦招,花再大的价钱,我这次要英格兰海军全军覆没!”

  亨利二世咬牙切齿的说道,对于爱德华抢走他的儿媳妇这件事,他感觉自己面子都被削了一层。

  “是,陛下,如您所愿!”一提起战争,吉斯公爵都有些热血沸腾了,尤其是面对英格兰这个宿敌,就更让人兴奋了。

  可惜,自己不适合海战,等覆灭英格兰海军,我就率领陆军活捉爱德华六世。

  心里默默地想着,吉斯公爵回到了自己的府邸,开始完成亨利二世布置的任务了。

  ………………万恶的分割线………………

  氏族(Clan),声称拥有共同祖先的一个社会群体。该词是盖尔语,意思是“后代”或“孩子”。

  而苏格兰高地氏族几乎就是氏族的代名词。

  在1745年以前,他们一直繁荣昌盛,直到苏格兰氏族们支持斯图亚特王朝重归王位的起义失败,从那以后氏族首领的权力才被废止。

  每一个苏格兰氏族都用一位祖先的名字来命名家族的姓,常常加上前缀Mac(缩写成Mc或M),意思是“儿子”。常见的氏族姓名有麦克弗森、麦克道格尔、麦克格雷格和戈登,每个氏族都穿着自己的彩格呢披风,或格子呢。

  而这些氏族经常突然袭击苏格兰东南部的低地,因而获得不守法纪的名声。

  牵着马,跟随着商队,刘易斯轻轻地踩着布满苔藓和碎石的土地,时不时地还要跨过流水,甚是辛苦。

  这是一个峡谷地区,马儿是无法载着他行走,他需要自己下来。

  作为唐纳德以及拉塞尔一行人派遣的使者,刘易斯是整个商队的领导人,而商队里的人除了向导外,其他的都是唐纳德等人的手下,商队里的货物也是他们带给各个部族的礼物。

  其中不仅有高地人需要的盐巴,布匹,以及更加珍贵的青铜兵器。还有更为珍贵的酒,这是送给氏族首领的礼物。

  这是他的最后一站,位于苏格兰最西北的麦克唐纳氏族,也是整个高地数一数二的氏族。

  在整个14世纪和15世纪,麦克唐纳氏族是苏格兰地区最强大的部落,统治了苏格兰西部整个峡谷地区及其周围的小岛,被称为“外岛之王”。

  哪怕到了现在,麦克唐纳氏族还是与格兰特、坎贝尔,还有费沙、卡梅隆等氏族共同称霸高地。

  迈着艰苦的步伐,一行人终于走出了峡谷,来到了高原平地上,前方依稀可以看见一些人影。

  “老板,到了,前面就是麦克唐纳部落,我走了几十年了,没有错!”一个老得都快掉牙的向导指着前方,激动地说道,混浊的眼睛都放着光彩。

  “恩!终于到了!累死我了!”刘易斯拄着树枝当作拐杖,对着一众手下,大声说道。

  请收藏:https://m.xmks9.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