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四十一章 雄心_从酋长到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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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这只是个小的失利也要挽回,让对方斥候心惊,免得摸清城内的底细。

  阳关外的草丛中,草原部族的斥候哈默微微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直的手指,深秋初冬的夜很冷,和冬天那种干巴巴的寒还不一样,是一种湿到骨缝中的阴冷。

  哈默在草原上的意思是满是石头的山峰,如果这个世界只有一种语言,那么他和石山其实是同一个名字。

  前几天就是哈默带着人杀死了四个夏城的斥候,如今自己的头皮挂串又多了一张头皮。

  分了两张给跟他一起的族人,剩下一张他要留给自己的首领达兀,不是强制的,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

  达兀是部族首领的儿子,但不是最小的儿子,所以长大后就分了一部分族人离开了盐田,带着分给自己的族人在草原上生活。

  不是每个首领都喜欢最小的儿子,但这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很久前草原上没有婚姻和男女之间的占有,所以血统很乱,甚至于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不清楚。

  很久之后才有了占有和婚配,作为母系的过渡,男人必须要将女人带来的孩子看做自己的孩子,而最小的儿子至少能够确定是自己的种儿,所以最小的儿子可以留在父母身边。

  此时的家庭还不是小家庭,家庭的责任是要担负起整个大家庭的,兄弟之间还要承担对方的女人,如果哥哥死了,弟弟是有责任有义务睡嫂子并把嫂子作为自己的妻子,同理如果没有兄弟,那就要不是这个女人生的儿子来承担这个义务,这一点也决定了幼子在长期的习惯中最受宠爱,因为不能睡亲妈以及能够确保是自己的种儿。至于权利的交接,儿子和叔叔之间总会打仗,谁赢了谁就是首领。

  哈默的首领达兀的母亲死得早,分出去单过的时候只有三百多人口,一百多奴隶。

  那时候哈默刚刚成年,但是家里只有两匹马,羊也不算多。以往草原上的习惯是打仗后谁抢到就是谁的,哈默的兄弟死的早,自己的马也跑的不快,纵然他强壮的如同石头,可是每次的战利品都很少,出征还耽误自家的活计,还要上缴一些战利品给首领,所以日子越发的难过。

  达兀带着他们迁徙后的第三年,哈默记得很清楚,那天达兀忽然叫来了部族所有的人,将属于达兀自己的羊和马分给了族人一大半,告诉族人羊和马在他眼中什么都不是,只要有族人多少羊和马都能无所谓。

  哈默从不敢想象自己也能分到一匹蹄关节很正的马,自己的两匹马一匹是热毛子马,另一匹年纪大的自己不忍心骑。

  一年后的同一天,就是割完干草后月亮最圆的那天,达兀告诉了族人今后打仗,所有的战利品都要上缴,再根据每个人的功劳和人头来分配,自己作为首领只留下十分之一。

  有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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