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8章 自然状况下的变异 (2)_物种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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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表现出了细微差异;另一些例子却表明,这种差异在雌雄二性中均有所表现。昆虫学者会将其中差异明显并且雌雄两性在幼虫与成虫时期都受影响的类型称为良好的物种。

  但是即使观察者自己可以断定什么样植物食性的类型叫做物种,什么样叫做变种,却无法让他人也做出同样的判定。那些假定可以自由杂交的类型被沃尔什先生列为变种;那些看来已经失去这种能力的类型则被列为物种。由于上述差异形成的原因是昆虫长时间以不同的植物为食,因此连接于若干类型之间的锁链也就无法确定。这样一来,博物学者在决定把可疑类型列为变种还是物种时,便失去了最佳指导。同样的情况一定也会发生于生活在不同大陆或不同岛屿的密切近似的生物之中。另一方面,当某种动物或植物分布于同一大陆或栖息于同一群岛的许多岛上,却在不同地区表现出不同类型的时候,就常常会发现连接于两极端状态的中间类型的良好机会;于是这些类型就被降为变种的一级。

  少数博物学者认为动物决没有变种;于是即便是极轻微的差异也能被这些博物学者当做具有物种的价值。他们会把在两个地区或两个地层中偶尔发现的两个相同类型,看做是同一外衣下藏着的两个不同物种。这样,物种就成为一个无用的抽象名词,仅仅意味并假定分别创造的作用。确有很多被优秀的鉴定者归为变种的类型,在性状上如此完全地类似物种,以至于被另外一些优秀的鉴定者归为物种。在名词定义确定之前,我们讨论什么称为物种、什么称为变种,显然是徒劳无功的。

  一些特征明显的变种或有疑问的物种的例子十分值得考虑,因为在试图决定它们的分类级位上,几条有意思的讨论路线已经从地理分布、相似变异、杂交等方面展开了;但由于篇幅限制在这里不能加以讨论。大多数情况下,精密的研究能够使博物学者们在可疑类型的分类上达成一致。然而必须承认,可疑类型数目最多的地方,往往也是研究得最透彻的地方。下列事实引起我的注意:在自然状态下,任何动物或植物的变种如果被普遍地记载下来,往往是因为这些动物或植物是对人高度有用的,或是由于某些原因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而且某些著者常常将这些变种列为物种。以被研究得十分精细的栎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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