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4章 天意如此_通天教主的蚊子血[洪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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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消耗他们自身的精血,这才是人类灭顶之灾的开始。

  他钉在原地,心中挣扎,不知该不该把这支部落赶走,可离开这里,他们又能去何处

  文烛珏无法庇护如今的人族,况且他也不想庇护,人类终究会凭借自己的力量站起来,插手太多,反而不好。

  要是没有人族带来的冲突,没有妖族后期的疯狂,人类还能站在洪荒舞台、成为主角吗

  女娲创造人族,但她已经获得了回馈,只要人类不死绝,她并不会在乎人族的前途问题。

  老子创立人教,可只收了一位人族弟子,他也许能窥见人族的未来,但以他清静无为之道,必然走向何种结局都不会介入。

  自己虽然知道未来,但更知道人族会经历的牺牲,在两大势力的挤压下,人类仿佛磨盘中的豆子,以鲜血酿就醇厚的成果。

  虫虫很关注人族

  他看得太久,截天忍不住询问出声。

  其实,女娲造人那时,通天就有所察觉,不过当时,他以为文烛珏是对证道之因的在乎,直到现在,才发现他对人族不同寻常的关心。

  文烛珏默默看着一名就要命丧豹猫爪下的少女,手指一动,潜伏在黑暗中、正要弹出利爪的豹猫消失,瞬间出现在他怀抱。

  他熟练地撸了两把猫美人,让突换位置受惊的豹猫喉咙发出咕噜的声音,然后一把塞进熊猫馆。

  紧张戒备的少女半天不见袭击,犹豫几秒,拎着手中的田鼠快速朝部落跑去。

  就算是豹猫这种小型动物,因为洪荒妖族血脉泛滥,都比后世的大型动物攻击力更强,并且动作灵活,更容易成为暗夜杀手。

  文烛珏最后看了一眼人族部落,朝北方离去,他无法替全体人类做这样的选择,那就让历史抉择。

  他轻轻嗯了一声,算是回应等待的截天。

  我觉得人族的未来应该很有趣,至少比巫族和妖族强。

  哪里有趣

  截天想了半天没看出来,这种弱得连兔子都不如的存在,如果无人插手,很快就会在洪荒消亡吧。

  帝俊不正是看到这一点,才以此报复女娲

  毕竟,女娲是圣人,总不可能亲自保护人族,最多收几个人族在道场侍奉,维持道基稳固。

  不过,即便如此,也够恶心女娲的,并且她还挑不出错来既然你视人族为根基不帮妖族,那么妖族又凭什么替你庇护抢资源的人族呢

  不让妖族随意捕杀人族,已经是帝俊最后的情面。

  文烛珏明白,截天的想法就是洪荒所有人普遍的看法。

  所以,人族被巫族掠夺作为生育工具的时候无人阻止,人族被妖族屠戮抽魂魄炼剑亦无人站出,只有人族真正凭借自己的力量站起来,所有人才会惊觉,原来,人族并不是女娲证道的附属品。

  他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那一天,才是属于人族的打脸,才是对千万年无视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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